华侨大学学生团体活动收费情况登记表
发布时间:2015-03-12 浏览次数:

华侨大学学生团体活动收费情况登记表
填表人: 填表日期:
团体名称
挂靠单位
收费用途
收费对象
(需注明所有成员、新成员、活动参与人员等)
交费人姓名
交费金额(元)
是否自愿
交费人签名
联系电话
用途
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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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此表一式三份,一份团体存档,一份送挂靠单位存档,原始签名表送学生团体联合会和学生处备案。此表可复印(但盖章不可复印)。
学生团体联合会2014年9月制
团体负责人签名: 团体财务负责人签名: 挂靠单位签章:
1. 在有申请表的情况下需缴交此表。当学生团体要花费活动费用时,要求其在活动开展前上交收费登记表;如果不是活动费用的,要求其在收费申请表返还给学生团体后两周内上交此表。
2. 缴费人签名必须为亲笔签名,不能由学生团体相关负责人代签,凡是发现代签行为的一律不予受理,挂靠单位审核包括盖团委公章(红章),不得复印盖章,审核完毕只收取一份存档。
3. 如有学生团体因挂靠单位方面的原因不能及时缴交收费情况登记表,要及时到办公室申请缓交(缓交时限为3天),需按照要求填写缓交申请书,否则记为迟交。
4. 此表如有格式填写上的任何问题即发回整改,除格式外的任何问题都将在权益部整理审核、权益日或是其他形式公示并确认无误后记入年审评分。
5. 意事项内容不需复印上交。